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

第16場/鍾文音〈文學裡的自然與愛物之心〉演講精華(1)

講題:文學裡的自然與愛物之心
講師:鍾文音(作家)
時間:11/15(五) 13:00~15:00
地點:南華大學

我常覺得,台灣作家的境遇,和流浪狗很像,事實上都非常卑微,政府很多經費都跑向文創或商品機制,可是文學的創作者,能夠得到的關注卻非常少。所以我的心境其實和流浪狗差不多,文學作家沒有老闆,他只有作品,把作品寫好才是一切的核心,但我們的環境並不允許。流浪狗也是如此,牠只希望有奔跑和呼吸的空間,只希望有個愛牠的主人,但我們的環境也不允許。

我們人類施加於動物身上的,即使是愛,都是一種掠奪。就像是面對寵物,那也是人類施加的愛,並不是動物真正需要的愛。前幾天我正好想到,普魯士有個國王曾經說過:「我在外面見的人愈多,我回到家就愈愛我的狗。」


我是雲林人,所以從小對於雞、鴨、犬並不陌生,那時候人們和動物之間,是很自然的關係。即使有養狗,但是牠並不隸屬於我,牠是鄉村移動的風景,想去哪就去哪,想回家就回家,人們和動物之間是非常自然的關係,我也覺得應該要保有這樣的關係,而不是佔有或是過度寵愛。但是,像現在有所謂的寵物安親班,因為主人沒有時間照顧,所以把寵物送到安親班,下班之後再接回家,這和我小時候與動物相處的經驗,實在落差太大。

* * *

1997年我從紐約回台灣,住在八里,養了一隻流浪犬,大概養了十多年。不過這隻狗不是我獨有,因為我常出國旅行,所以是和社區鄰居共同照顧牠,牠的名字叫旺旺,是非常漂亮的一隻狗,之前《壹周刊》採訪我的時候,還有和牠在河邊合照。

有次我出國旅行很久才回來台灣,結果發現牠不見了,我就跑去問鄰居,鄰居說牠可能已經過世了。我心想,都還沒和牠道別,那牠會不會記得回來跟我道別?我想到以前有個鄰居,因為某些原因不能再養狗,所以把狗丟到高速公路上,想說丟遠一點,牠就找不到路回家,沒想到有一天他打開門,就看到那隻狗全身濕淋淋的站在那,鄰居當場痛哭流涕,他決定再也不要棄養牠。結果,有一天,旺旺真的回來了,淡水河的河水把牠送到我們社區門口,很不可思議的,牠的屍身漂到我們社區大樓前就真的停住了,再也沒移動,牠真的記得回來跟我道別。後來鄰居們將牠就地掩埋,但社區鄰居再也沒辦法養其他動物,因為旺旺的位置已經無法被取代。(記錄整理/Kare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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